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 |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fā)〔2011〕1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浙政發(fā)明電〔2011〕22號)精神,,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經市政府研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落實住房價格調控目標 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及本市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切實將本市的住房價格控制在合理水平,,新建住房年度價格漲幅低于本市地區(qū)生產總值和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各地要密切關注房地產市場變化的最新情況,,認真做好房地產市場形勢分析,,及時研判,可針對性地出臺包括限購等措施在內的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 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進一步完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和供應機制,優(yōu)先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資金用地,,落實與省政府簽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責任,,確保完成全年建設任務,做到應保盡保,。大力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政府投資建設和其他投資主體建設公共租賃房、人才公寓,、新居民公寓等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房房源,,完善城鎮(zhèn)住房保障體系。 三,、加強房地產稅收征管 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yè)稅,。進一步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強化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清算力度,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重點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四,、嚴格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居民家庭向商業(yè)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貸款購買第二套非普通住房的,銀行可視風險程度,,再適度提高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居民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人民銀行、銀監(jiān)部門要繼續(xù)加強對執(zhí)行差別化信貸政策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違規(guī)貸款行為,。 五、強化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科學編制住房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科學合理確定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和結構,,確保保障性住房、城市危舊房改造,,以及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70%的要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同時,應主動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協(xié)調,,共同推進住房用地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實施,。要進一步規(guī)范土地出讓行為,改進和完善招拍掛出讓方式,,嚴禁超規(guī)定面積出讓,、捆綁出讓、“毛地”出讓,、住宅用地容積率小于省控標準,、出讓主體不合法等違反政策規(guī)定的出讓行為。加強對企業(yè)土地市場準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并提供相應證明。強化土地批后監(jiān)管,,嚴肅合同約定,,嚴格違約責任追究。依法打擊屯地,、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六、進一步加強市場監(jiān)管 對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fā)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對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要在取得預售許可的5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價格管理部門要對商品房銷售價格實施嚴格監(jiān)測,,對未按申報價格銷售以及商品房銷售中存在的價格欺詐、哄抬房價,、違反明碼標價規(guī)定等行為依法查處,。建設主管部門要對有上述違規(guī)行為的企業(yè)暫時關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系統(tǒng),不予合同備案,。 七,、建立落實住房保障工作和穩(wěn)定房價約談問責機制 各縣(市、區(qū))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2011年本市確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和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落實工作責任,,積極抓好落實。對因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而導致計劃目標未完成的,,相關縣(市、區(qū))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檢查報告,,有關部門根據規(guī)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八、營造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良好氛圍 新聞媒體要加強對本市穩(wěn)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宣傳和報道,,正確解讀政策措施,,引導居民樹立理性的住房消費觀念,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和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要嚴格新聞宣傳紀律,,杜絕制造、散布虛假信息,,防止誤導消費預期,,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作者: 信息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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