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嘉興市區(qū)第二批歷史建筑名單的通知 | |
南湖區(qū),、秀洲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fā)〔2016〕6號)提出的“用五年左右時間,,完成所有城市歷史文化街區(qū)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要求,,對嘉興市區(qū)具有一定歷史,、科學,、藝術等價值的建筑進一步加強保護與管理,,延續(xù)城市歷史文脈,,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公布張百子橋等53處建筑為市區(qū)第二批歷史建筑。 市文化部門要會同市規(guī)劃建設部門采取切實措施,,盡快劃定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和建筑控制地帶,,設置保護標志,建立記錄檔案,,切實做好歷史建筑的保護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對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和宣傳,。 附件:嘉興市區(qū)第二批歷史建筑名單 嘉興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8日 點擊下載附件作者: 信息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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